交通运输涉及铁路、民航、邮政、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众多领域,面对市场主体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复杂形势,传统的行业治理手段和行业管理模式亟需转变。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交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逐步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交通运输监管机制。与此同时,信用监管也成为了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加强和创新行业治理的重要抓手,大数据驱动、多部门联动、全环节应用的信用监管模式正在形成。
多地: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办理
推行信用承诺制
目前,全国交通运输部门在诚信建设中,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截至2020年1月,浙江、安徽等27个省区市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办理中,都在加速推进信用承诺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依据。以浙江为例,截至2020年1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对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涉及交通运输的38个相关事项进行梳理,25个省级事项与国家级事项(交通运输部)实现对应,其中7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18个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一些地方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告知承诺事项审批服务指南。浙江义乌、杭州、丽水、衢州、绍兴等市,分别推出部分事项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实施方案、告知承诺事项监管方案等,从制度层面对审批依据、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受理机构等作出明确规定。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选取海事管理服务中有代表性的证明事项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将事中事后监管作为试点工作有效运行的支撑点,逐步建立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简化高效、监管配套措施完备的审批新模式,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上海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实施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试点单位,在6个月的试点期间内形成全国海事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京津冀:推动交通运输
信用一体化建设
2019年7月,北京、天津、河北交通运输部门签署了《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三地将搭建“交通运输信用”监管平台,建立京津冀交通运输企业名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联合发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以及企业名录,实现跨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共享,拓宽信用信息在企业融资信贷、政府采购、行业准入、表彰奖励、宣传推广、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应用。自2015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署以来,三地信用主管部门每年进行工作轮值推进,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研究重点工作,及时交流信用建设经验,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地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
北京:逐步实现
行业信用考评智能化
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优供、控需、强治”的交通治理工作思路和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目标,坚持系统规划、全面覆盖、试点推进、分步实施,构建分类监管、融合发展、协同共享的北京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工作新格局。注重高起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信用管理工作办法》,明确信用管理基本工作制度和规则,建立信用归集、报送、研判、公示、推送、共享及联合惩戒全流程机制。起草《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明确北京交通体系建设三步走战略,确定长远目标和短期任务,建立定期会商、联动管理、专人负责、监督考核等信用管理机制。着眼实用性搭建信用平台。以“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全面覆盖”为目标,构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框架,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全覆盖,逐步实现行业信用考评智能化。建立交通运输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信用信息的采集汇聚、质量管控、数据分析、交换共享与开放服务,强化信用应用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共享接口,逐步实现与“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信用交通”网站数据交换共享。北京交通运输信用建设将健全行业信用管理措施,推进京津冀信用合作,促进信用管理信息化,实现信用监管在区域和领域的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天津:对出租汽车实现
“罚款+扣分”的信用管理
近年来,天津市聚焦交通行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制度标准制定、平台系统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实际应用和有效性,打开了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协同共治的新局面。在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方面,2019年8月,天津向社会公布了《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出租汽车实现“罚款+扣分”的信用管理,有效推进行业智能管理水平。信用积分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运营服务、经营行为、培训教育四大项。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如果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将给予相应加分奖励。考核计分对应的结果,在运营车辆智能顶灯上的星级分别会显示为五星至一星,让乘客更加准确、直观地掌握司机的服务水平。同时,天津通过强化共享单车信用监管来规范新兴业态的发展。天津相关部门修订了《天津市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了《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结果与车辆备案投放数量挂钩,打破了各品牌之间的信息壁垒。天津将根据服务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车辆备案投放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为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减量,考核优秀的企业根据排名适当增量,增量不大于减量。
河北:全国首推高速公路
“二维码+诚信救援执法”
2018年6月开始,河北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在青银、石安支队进行试点,在全国首推“二维码+诚信救援执法”模式。在推行“二维码+诚信救援执法”之前,高速车辆救援、路政执法多侧重事后监管,发生纠纷后再“亡羊补牢”,部分当事人由于时间关系等,在事后可能选择忍气吞声。推行“二维码+诚信救援执法”后,监管环节前置,当事人由被动变为主动,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知道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找谁反映、投诉,这就倒逼救援企业、路政执法人员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实现了执法救援全天候服务、执法信息全方位公开、执法现场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全覆盖监督和无缝隙诚信执法、无缝隙执纪问责。河北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为汽车救援公司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车辆、路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分别制作了二维码“身份证”,救援人员和救援车辆的二维码显示内容为公司名称、单位地址、救援路段、监督电话、道路车辆救援服务程序和收费标准等;路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二维码显示内容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执法区域、执法证号、监督电话、执法依据等。当事人对救援、路政执法存在任何疑问,都可拨打电话向上级部门反馈。在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该做法已在河北省省属高速公路全面推开。
江苏: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建设领域
信用管理体系框架
江苏省2002年开始,进行交通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相继启动履约考核工作、出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建立了基本涵盖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各个子行业,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施工、监理、咨询等各个环节的信誉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搭建起了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和交通建设领域信用管理体系框架。2013年出台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以及配套的施工、监理、咨询等3个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建立第三方核查机制,形成“以履约考核机制、信用评价机制、第三方核查机制”共同作用的交通建设工程信用管理运行机制。2013年新修订实施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授权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管理,构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2018年以来,开发使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公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及“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的监管以及事中事后的监管领域,不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开展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机制及管理制度研究》,加快推进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三方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积极发挥第三方信用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在“信易+”项目、信用产品在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等方面,加快探索创新信用产品应用场景。江苏“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在信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报送、信用信息应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浙江:构建“1+1+3+X”
数字化交通信用体系
浙江加快推动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顶层设计,结合行业特点,编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实施意见》,制订信用管理规范、统一标准和操作指引,细化分阶段、分年度任务清单,建立省市县协同推进机制,探索构建动态精确的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实用高效的信用综合监管体系和公平公正的信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奖惩的全链条信用治理。结合数字交通建设,整合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运管理等各类信用系统,构建“1+1+3+X”的数字化交通信用体系,搭建1个省级综合管理平台、1个信用交通门户网站,建设信用数据归集和指标分析、信用评价模型、信用应用监管三大功能板块,拓展设计建设、运输、管理、服务等“X”个应用场景。目前,道路运输等领域已开展数字化模型建设,探索实施评价、许可、监管闭环管理,并逐步推动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努力做到建用结合、以用促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积极转变职能、优化流程,依托省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信用产品有机融入交通行政许可系统。截至2019年10月,省级交通83项办事事项中,85%以上实行容缺受理,加快办理各类事项2200余件,较承诺时间平均压缩80%以上,有效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群众获得感。强化“信用+监管”联动,实行风险预警、常态跟踪和分级监管。下一步,将着力打造数字化信用平台,完善信用制度体系,优化评价管理模型,深化“信用+”应用,加快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山东:重点在6方面持续推进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12月,山东省全面启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2019年,山东省提出进一步加大“信用交通省”创建力度,重点在6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对照“信用交通省”建设年度指标体系,进一步查缺补漏,落实每项考核指标,同时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信用交通省”创建实施方案,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信用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健全信用评价和修复各项制度,制定并发布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清单,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撑。三是加强信用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两大主力平台,建成并试运行山东省交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与信用山东和信用交通平台的对接。四是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及时收集各类信用信息,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抓好行业信用评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按照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交换指标要求,实现信息共享。五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平台建设与“放管服”改革工作有机融合,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完善事后信用奖惩应用制度。持续强化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真正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六是积极培育诚信文化。
河南:以信用监管
推进超限超载治理
近年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构建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治理体系,加强信用成本控制和事中事后引导,倒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公路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
2018年9月,河南省编制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2018版)》。目录涵盖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从业企业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着力实现行业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在原有河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还着力建设了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共享平台。“信用交通·河南”网站已与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网站实现对接,并可同步推送至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2019年底,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累计收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突破13万条,先后分9批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信息342条,涉及13家道路运输企业、8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248台货运车辆。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河南省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超限超载率为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环比降低0.8个百分点,降幅位居全国前列,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河南将持续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例如试点推进车辆“绿色通道”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良好的“绿色通道”车辆实施抽检、快速放行。
陕西:建设公路水路建设与
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陕西省先后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目录》《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措施清单》《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及措施清单》《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对公路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和对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同时,为进一步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陕西正在建设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成后将为社会提供从业企业与从业人员基础资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被暂扣或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等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服务,完善信用投诉及反馈渠道;为行业管理部门在工程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制定市场准入与退出政策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对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在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服务能力,完善市场退出机制,逐步提高企业和人员的诚信意识,形成遵章守法、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安徽安庆:加强信息共享
实现“一张网”
安徽安庆筑牢制度基石,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陆续出台《安庆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易行”守信激励创新行动工作方案》《安庆“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庆市交通运输系统联合激励奖惩措施》《安庆市“信用+物流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积极稳妥抓好交通运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一张网”。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及时梳理、修订全市交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2019年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安排专人按时、全量归集报送信用信息数据,落实“7天双公示”工作制度,及时建立台账。截至2019年底,已录入221家重点运输企业、8家出租车企业、11万余名道路运输驾驶员、8140名出租车驾驶员和121名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信息,完成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13,250人次,共上传行政许可信息3043条,行政处罚信息2553条,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福建莆田:推动“诚信交通”
在车险承保端的应用
自福建莆田交警部门全力推进“诚信建设+交通管理”后,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66%,受伤人数下降19.71%,财产损失下降24.97%。同时,数据监测显示,实施诚信交通管理以来,此前莆田市持续高发多发的电动车、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超员超载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始下降,交通畅通率明显提升,交通文明大幅度提升。福建莆田率先在全市保险机构引入公安交通违法大数据,建立交通违法信息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推动构建便民惠民的“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
2019年11月,由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推动构建莆田市“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将推动“诚信交通”在车险承保端的应用,利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集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大板块的交通违法大数据,合理设定交通违法系数因子用于定量评估车辆风险状况,完善车辆保费定价机制,探索人身保险领域“诚信交通”信息运用。实施方案主要制定四项措施,即建立诚信交通信息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推动电子保单互认与自主打印、建立快撤快处中心及联动服务车队、推动农村“两站两员”融合发展。构建警保联动暨诚信交通先行区,通过试点先行和典型推动,将在莆田全市形成警保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诚信交通良好局面。
(资料整理:刘梦雨)
【点评】
让更多的运输车辆“轻装上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段出自于《流浪地球》中“北京第三区交通委”的魔性口号,道出了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交通违章,多年来一直都是交通运输治理中的难题。以最受关注的大货车超限超载问题为例,可以说伴随着我国公路运输的整个发展历史,始终难以得到根治。2019年10月10日晚,江苏无锡发生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3死2伤。在此次事故中,两辆涉事大货车一辆超载394%,另一辆超载455%,再次引起了社会对超限超载问题的广泛关注。笔者随意搜索了一下网络上关于超限超载的新闻,结果非常触目惊心:在山东聊城市,4天的突击严查,就查扣了50辆严重超载大货车。其中超载最严重的一辆拉钢卷的40吨货车,竟装到了190多吨,相当于拉了三节火车皮的货物。在江苏镇江的查扣中,一辆核定只能装载30多吨的货车,竟然装了140多吨……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此前在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时称,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但在现实中,货运业户也明白超限超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执法部门抓住要被处罚,但他们同样会算这样一笔经济账:被抓是一种概率事件,并不是每次都会被抓,而且还可以通过托人情、找关系、行贿等手段避免高额处罚。而没有被抓的话,超载运输就可以获得非常可观的利润。超限超载的运输业户存在侥幸心理,把超限超载处罚当做是一种偶然成本,铤而走险。而另一方面,由于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职能交叉、多头执法、无序进人、趋利执法等问题长期存在,使得违章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根本治理。
信用监管的出现,的确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综合各地进行的探索,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点突出特点:
例如京津冀将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名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联合发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以及企业名录,实现跨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共享,使得交通违章各管一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破解。
如陕西省正在建设的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将为社会提供从业企业与从业人员基础资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被暂扣或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等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服务。有了这样的平台系统,车主违章后就绝不是“一罚了之”了,而是这些不光彩的记录将与之“终生相伴”,这样无疑会增加他们对法律的敬畏感。
一些地方提出,持续强化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真正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样的举措,简单说就是,守信,将在更多领域获得优待礼遇,获得更多实惠;失信,将面临更多困难和障碍,承担更大成本。
在一些地方,有关管理部门正在尝到信用监管的甜头。仍以超限超载治理为例,浙江丽水作为全省高速公路信用治超唯一试点,从2018年11月开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到2019年1月底,丽水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每月累计3次超限30%以上的货车基本消失;百吨以上超限车辆由每月上百辆骤减至2辆;超限货车总数逐月递减,其中超限30%以上货车由2018年10月的27,510辆减少至2019年6月的3308辆,降幅达88%。这样的成果,足以彰显信用监管在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威力,也证明这是一项值得向更多地方推广的成功经验。
当然,作为交通运输违章由各种因素交织构成,非常复杂,我们不能认为引入信用监管就可以让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但作为可以大幅降低违法违章的一项治理手段,信用监管,还是非常值得一试的,它真的可能让更多的运输车辆“轻装上路”。
(点评:王淼)
(本文刊于2020年《中国信用》杂志2月【创新经验大比拼】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