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诚信辽源”城市品牌,辽源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信用工作机制,在各个领域探索开展信用监管,行业信用评价,不断筑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辽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等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
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嵌入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监管的全过程,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
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对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由市税务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等11个单位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由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20个单位在税务管理、政府采购、评优推荐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使守信者享便利、降成本,失信者受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