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监管,近日,全国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对于管理系统的运行规范,交通运输部也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国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相关单位要明确水运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好系统运行的各项工作;要认真按照系统使用说明,强化系统使用和运行;要按照“内容为王”“应用是生命力”的要求,将系统运行管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相结合,推进事前信用告知承诺、事中信用约束监管和事后信用奖惩应用制度的实施。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需确定系统用户和系统联系人,并加强密钥管理。同时,要报送失信行为信息,加强部省对接,并对录入的失信行为信息进行校验,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需完善相关信息后重新报送。此外,相关单位要对照信息校验规范和要求,对在试运行阶段报送的失信行为信息认真组织清洗、校验和完善;要加强信息质量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要及时报送信用信息,自信用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涉及行政复议的信用信息,以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年度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对报送失信行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并与年度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年度核查结果、港口经营市场督查检查结果进行比对,纳入“信用交通省”建设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