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上午10:00,召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出席。
新闻发布会强调了以下信用工作:
积极探索中国品牌发展创新举措。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提升行动,提高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水平。加大智能化改造力度,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三是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进产品、服务品牌和标准建设,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不断提升供给质量。建立常态化的消费环境测评体系,探索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大力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针对营商环境评价,北京日报记者提问:
不少城市反映,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一年内能收到七八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还有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请问国家发改委对此怎么看?如何进行规范管理?
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
这是很好的一个问题,发展离不开环境。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构建符合国情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刚才我也介绍了,我们已连续3年在全国组织开展多批次营商环境评价,覆盖31个省区市,共有98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参评,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指导和帮助参评城市及时掌握本地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存在的短板弱项、改进方向等,为各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我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
正如你提出的,我们也注意到,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大多属于学术研究,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
2019年底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各类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
一方面,强化源头管理。对于没有得到国家认可、授权,或仍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评价的相关主体应明确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述,避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产生误导。与此同时,我委将持续加强相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去年我委首次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这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发布力度,更好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处置。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监督,如果发现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名义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收取参会费、培训费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请通过适当方式反馈我委。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
同时,也希望各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报道,深入发掘各地创新亮点、经验做法,减少对排名、颁奖等内容过度关注,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促进民间投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将有哪些考虑和举措”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金贤东18日回应称,要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工作。其中,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国家发改委18日举行发布会,有记者提问,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促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尽快恢复,下一步在促进民间投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将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金贤东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牵头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政策实施,使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金贤东介绍,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空间。
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二是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领域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混改政策,加快推动混改试点落地,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深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环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第二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一是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二是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三是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第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一是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工商领域社会团体及其驻华机构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二是支持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方面,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工作。
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关工作,开展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相关工作,从工作推动、政策落实、整体效果等方面,对促进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引导示范效应。
金贤东指出,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在大幅放宽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业等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等重点领域,出台精准政策文件,突出政策落实刚性,确保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