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部分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对涉嫌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参与买卖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的平台企业、经营者、检验检测机构及个人等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依照《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惩治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
《通知》提出六方面重点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主体一查到底、严厉打击。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三是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四是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活动,指导机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五是加强政府部门公开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交互贯通,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与网络交易平台的对接运用。六是加强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在此之前,有媒体反映“部分网购平台可购买质检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已要求相关平台企业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对在平台上销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网店立即进行处置。同时,已责成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依法调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近4.9万家,营业收入超过3570亿元,从业人员141万人,当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近5.67亿份,市场规模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但是,就业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小微型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占比达到96.49%,18%的机构人员数不到10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分解细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