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日前透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拟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臧铁伟表示,2020年6月常委会第20次会议和2021年4月常委会第28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数据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二是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三是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不得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臧铁伟介绍说,数据安全法草案立足数据安全工作的实际,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审查等基本制度,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在规范数据活动的同时,数据安全法草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对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利用等作出相应规定,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