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杜绝失德失范现象 强化文艺工作者信用意识
时间: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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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树立文艺新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严厉打击文娱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现象,强化文艺工作者的信用意识。《通知》从加强学习教育、加强示范引领、加强规范管理、加强道德建设4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10条要求。提出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和民法典、著作权法、税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重点教育引导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演艺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是非辨别能力,确保文艺工作者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学习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文艺工作者的信用意识。《通知》还提到,要组织学习相关部委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提升职业操守。在规范管理上,《通知》明确,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严格规范、从严管理演职人员商业活动,特别是要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在所属单位外开展个人商业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重大题材创作管理,守好阵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审核工作, 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强化约束机制,加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风险监测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问题,要果断采取应急性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