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类诈骗,是利用受害人尤其是中老年受害人,在前期投入少量资金短期内就能收到“高额回报”的心理,设下诱饵。受害人为了持续获取巨额收益,会不断地注入大量资金,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期投资理财类诈骗出现多种新形式,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有的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多为噱头吸引投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4.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看似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是非法集资行为,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如果投资人不是对新兴金融投资领域有多年的专业知识,很容易被引诱落入非法投资的圈套。
5.以“扶贫”“慈善”“互动”等为幌子。有的以未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有的利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欺骗性很强。
6.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警方提醒:由于这些“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大多设在境外。一些非法集资人员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督打击。所以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转账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