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何朝栋、郝胜龙伙同宋福标在未经有关金融机构许可的情况下,先后以中投金惠(北京)投资基金集团有限公司、中投国惠(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亚宝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投鼎盛(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盐湖区汇鑫大厦11楼成立公司总部,在河津市、闻喜县、万荣县三地开设分公司。以年华收益6%-13%的利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目前,何朝栋、郝胜龙及宋福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河津及闻喜分公司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其余人正在全力抓捕。
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警惕,拒绝高息诱惑,防范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