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经查,1月25日20时10分,吴某某与姚某某因个人纠纷产生矛盾,后吴某某为报复姚某某,将其微信群中他人转发的“蓝田县委县政府紧急通知”中的修改,之后将通知发到其他微信群里。吴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冒用夏县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通过微信发布通知,在当前全国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夏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在1月24日至25日期间,刘某方、胡某、张某乡、樊某某等5人,因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不实消息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均被夏县公安局予以教育训诫。 警方提示 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人民群众要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