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 | 这场事故触目惊心

时间:2020-09-29 点击: 【 浏览字体:

刺耳的刹车音,巨大的惯性和冲击力,伴随金属刮擦和撕裂的声音,现场触目惊心。提起前日亲身经历的交通事故,幸存的两位驾驶员仍心有余悸……

           
 

9月22日,事故现场伴随下雨的夜晚更显狼狈,扭成麻花的车头和满地的车辆碎片诉说着刚刚发生的“惊心动魄”。

 

21时41分,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辖区G18荣乌高速河北方向1064公里处,杨某某驾驶冀F牌照重型半挂货车与郭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不幸中的万幸!两车人员由于都系着安全带,未出现任何伤亡。

 

勘察及清理完现场后,事故民警通过询问调查得知。由于着急赶路,后车驾驶员在雨天行驶时并未按规定减速慢行。路面湿滑的环境、与前过近的距离,反应过来的功夫,刹车已不起作用。事故就此发生。

 

 

在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很多在高速公路行进中的车辆制动系统会比平日“迟钝”,视线也会大为减小,如仍保持高速行驶,将会发生很多不可控因素。因而在此种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行驶中的车辆应减速慢行车辆,与前车所保持的安全距离更应拉大。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本起事故中的后车驾驶员正是由于一时的赶时间而发生不本该有的“触目惊心”和经济损失。

 

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后车驾驶员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

 

金玉有值,生命无价。驾车远行过程中,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请记住,亲人还在家等待你安全归来。切勿因一时的赶时间,而造成事后的悔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