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市民程某报警称:上个月程某在家休息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武汉市通讯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程某在北京办理的手机卡涉嫌诈骗罪,需要接受北京朝阳警方处理,并给程某预留了QQ号。 程某通过QQ添加对方,对方同意后,自称“李警官”告诉程某,她的手机号和银行卡涉嫌一宗诈骗犯罪,对方还通过QQ给程某发通缉令照片等,随后对方让程某将手机呼叫转移并在QQ上以验资为由教其在各种app上贷款,随后程某将中国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告知对方,卡里的15万多元都被转到一个叫张某的银行卡上,后程某家人找到程某,意识到被骗了,遂报警。 作案特点 一:是作案手法隐蔽,诈骗分子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难辨真伪。
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受害者容易上当受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资金冻结文书等迷惑受害者。诈骗分子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
一:是作案手法隐蔽,诈骗分子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诈骗分子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难辨真伪。
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受害者容易上当受骗。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逮捕令、资金冻结文书等迷惑受害者。诈骗分子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