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也是传销的一种,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人拉人的方式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自2013年以后网络传销发展极为迅速,成为传销的主要形式,出现了新的特点,被称为第二代网络传销或新型网络传销。2019年,我市居民王某以在网上投资某跨国大公司旗下的财富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炒作平台的产品“只涨不跌”,有高额回报且随时可以提现为诱饵,邀约亲朋好友加入该公司平台成为会员(或粉丝),组成上下级关系。该平台发展下级人员越多,抽成越高,投资钱越多,回报率越高。线下通过组织人员外出参加分享会、实地考察;线上建立微信群,宣传公司前景,对人员进行“洗脑”。诱使我市参与该平台人员达千人,涉案资金两千余万元。近日,该平台突然关闭,导致参与人员全部受损。二是微信群、手机QQ、QQ语音聊天室、陌陌、公众号等社交平台的发展;三是一些支付平台未落实实名制为传销肆虐提供便利和隐蔽条件。新型网络传销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新型网络传销发起灵活,传播速度快,参与人员隐蔽和广泛,资金转移方便,发现和查处难度大,社会危害广。
网络传销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网络传销在国内参与人员达数百万人,有数百个传销平台,涉及金额达数千亿元,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移动平台进行传播,一旦这些平台大面积出现问题,资金链就会断裂,引发金融风险。
网络传销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网络传销的本质是传销,但其承诺的高收益甚至天价收益,违背了金融本质和金融发展规律。网络传销允诺的高回报行为,抬高了民间融资市场利率,致使真正的产业难以筹集到资金。
网络传销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网络传销以互助的名义,诱以高昂的收入、低门槛会员巨幅优惠及拉入新人的巨额返利让更多的投资者深陷其中,无法“破局”。传销参与者缺乏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教育。网络传销通过借助网络的力量,致使受害面更广,渗透深度更深且难以消灭。
网络传销滋生了大量境内外犯罪活动。网络传销披着普惠金融和互助的外衣实施诈骗或非法集资活动。一些犯罪分子或非法组织利用微传销的手段进行洗钱活动或进行资金非法转移,因为不能有效落实账户实名制,资金来源和去向难以追踪,人员信息难以锁定。一些网络传销组织者甚至进行境内外勾结,共同实施跨境诈骗或其他犯罪活动,有些犯罪组织本身就是国际犯罪集团,只是把触角伸入我国境内吸金,这些都应当警惕。希望广大市民在投资时擦亮眼睛,避免损失。首先要认清投资项目。详细了解投资项目,在进行投资时,要理智分析该投资的可行性,切忌仅凭推荐人的一面之词,稀里糊涂入坑。无实际产品推广而仅仅依靠“人头返利”赚取利润,多半是骗局。此外,认清投资渠道。切忌贪图高额回报的引诱,盲目投资,一定要认清投资渠道,正规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收益虽然不高,但更加稳定、安全,过度吹嘘利益回报的,八成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