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暑期档”即将上演 学生和家长请“绕行”

时间:2021-07-06 点击: 【 浏览字体:

进入7月,学生们心心念念的暑期生活也即将开始了。两个月不用去学校,他们有机会独立接触手机、电脑,这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日前,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向社会发布相关提醒:从事电信诈骗的不法分子一定不会放过这个“动动手指,钱就到账”的暑期。为此,警方梳理出针对学生群体的三类网络陷阱,请学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
 

PART 01

家有“小学生”要注意

“熊孩子”迷直播无限打赏主播

案例:2020年暑假里的一天,晋城市阳城县的卢女士匆匆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其银行卡内万余元存款不翼而飞!民警耐心询问情况,原来卢女士的存款都被她还在读小学的女儿打赏给直播平台的主播了。
民警通过浏览卢女士的手机账单得知,卢女士尚在读小学的女儿通过直播平台频繁打赏“心仪”的主播,陆续花费了家中银行卡内的一万余元。以7月26日账单为例:当日15时40分支出1688元;15时47分支出30元;15时49分支出198元;15时50分支出198元;15时52分支出688元。在短短12分钟内,卢女士的女儿将母亲银行卡内的2800余元打赏给了主播。民警立即与相关应用的后台和客服取得联系,通过深入细致的沟通与协商,提交相关材料后,直播平台同意按照相应程序返还充值金额。
警方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兴起,给主播“打赏”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针对“熊孩子”打赏主播一事,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熊孩子”巨额打赏主播的行为,明显是对个人的所作所为缺乏认知,这种充值刷礼物的行为也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如果家长不予以追认,应属于无效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家长们可以后顾无忧。因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讨要“熊孩子”已经打赏的钱财并非易事。在退款维权时,人们普遍会遭遇“找客服难”“客服推诿”“退费流程人为设置障碍”“举证难”“时间长”“退款难”等一系列难题。以举证环节为例,家长要想让平台退款,首先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充值行为确由未成年的孩子做出。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举证难”的情况,毕竟一般的家庭不会安装监控,更不会对孩子玩手机、看直播的过程进行录像或录屏。
 

PART 02

家有“中学生”要注意

交易游戏装备?当心遭遇诈骗!

案例:在太原市读高中的小李平日里就沉迷于网络游戏。2020年暑期,小李先是在正规渠道购买各种装备和皮肤,久而久之零花钱也所剩无几。后来无意中,他在某网站看到有人在发布某款热门游戏低价充值广告,小李信以为真点击了链接并添加了网站客服。客服给了小李一系列优惠套餐,小李选择了“充值50元,获得5万钻石”的套餐,并按客服给的相关提示进行了“充值”。充值了50元后,客服又告诉小李需要充值688元激活游戏账号,激活后可以将688元提现出来,小李想着都充值了50元,而且网站看着还挺靠谱的,便又充值了688元。结果,客服又告诉小李充值的银行卡号输错了,账户被冻结了,需要二次充值2688元将充值的688元解冻。事情发展至此,小李只得“东拼西凑”地又充值2688元,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钱款支付后客服直接将其拉黑。
警方介绍:在网游交易诈骗中,不法分子以游戏装备交易、游戏账号交易、游戏币交易、游戏金币交易、游戏点卡交易、游戏元宝交易、各类激活码交易和游戏材料交易等名义,通过低价等方式引诱游戏玩家进行交易。一旦有玩家上当,骗子就会在交易过程中以激活费、验证金、保证金、大额退款保证金等多种名目,借口骗取玩家的钱财。
具体行骗过程可分为3步:
1.发布低价广告诱人上当。在现在的网络游戏中,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低价出售装备”“低价充值‘钻石’‘元宝’”,需要的请联系QQ:××××××之类的信息。不法分子就是在游戏中广泛发布此类消息,谎称可以用低于官方价格来充值、购买游戏钻石、元宝等虚拟物品,诱骗那些贪小便宜的“急性子”玩家。在这类诈骗中,这也被称作“钓鱼”。
2.诱骗受害人注册账号并充值。当玩家联系了“钓鱼”Q后,“钓鱼手”就会提供一个虚假交易平台的网址给玩家,告知必须注册账号并充值才能购买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
3.借口多样只为骗光最后一分钱。玩家购买虚拟物品后,“钓鱼”QQ会以联系客服发货为由让玩家联系虚假交易网站上的“客服”。这时,“客服”就会使出浑身解数,以各种理由让中套的玩家支付(充值)更多的钱来达到进一步诈骗的目的。如:“您的账户个人信息未填完整,请完善信息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后台无法发货。”
民警提醒:避免线下交易,账户充值、购买游戏装备等应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凡是需要交纳各种保证金的,一定要谨慎,基本都是骗人的。
 

PART 03

家有“大学生”要注意

想挣零花钱小心“新形式刷单”

案例:2020年暑假间,不法分子针对大学生群体“量身定制”了以“刷贷款业绩单”为幌子的新型诈骗手法。初步统计,受害人涉及全国各地多所院校,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警方介绍:随着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的深入,大学生作为以往“刷单诈骗”的主要受骗群体,防范意识逐步增强。为此,不法分子又使出了新招数,将“P2P金融”的“新马甲”嫁接在了原本的骗术上。“P2P金融”指不同的网络节点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行骗时,骗子伪装成P2P业务员的身份,通过打感情牌,请求被害人帮忙完成业绩。其间,受害人不仅可以收到一部分抽成,而且所贷款项也不需要受害人管,就是这样看似轻松的刷单赚钱,其实是一个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新式网络电信诈骗。
首先,骗子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向学生虚构一个网贷业务员的身份。他们利用大学生假期时间想赚零花钱的心理,谎称自己为了完成贷款业绩,需要找人在网上办理贷款业务,引诱事主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并承诺无需贷款人偿还资金,每次贷款后给予贷款人80元到1000元不等的酬劳。骗子会按照约定偿还前几期的月供,借此打消被害人的疑虑,并继续诱导被害人或更多人贷款,甚至引诱已受骗的被害人,以抽取介绍费的方式,继续拉身边的同学、亲友加入“骗局”。骗取多笔贷款后,骗子便不再还款。当被害人发现之后,骗子惯用的套路就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拖延时间将账户内的资金转移。